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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不通知我私自定损有效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5-07 13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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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的汽车车损估价及其他关于保险索赔相关的必备文件资料,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合理的赔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不通知我私自定损有效吗

若达到和解条件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若未能达成和解协议,须在交通警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立即拨打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报案热线,呼唤他们的查勘员前来进行损失鉴定,进而展开维修工作。

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结合自身保险公司给出的车辆损害数额及其他保险理赔必备相关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对方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车子登记在妹妹名下发生交通事故理赔

当车辆被注册在他人名下,并且出现了交通事故之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车辆所有者和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个人(例如,租赁或者借用等情况),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属于该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关于赔偿方面,应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的强制性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进行赔付。

如果仍存在未足额赔偿的部分,则须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来承担赔偿责任。

假设车辆所有者对此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那么他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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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立案的追诉期限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肇事立案的追诉期限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立案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交通事故顶替没有逃逸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顶替没有逃逸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后找人顶替的,交通肇事人及顶替人应当依法分别处罚。 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侵害了司法活动的公正,同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客观上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让人来顶替的行为构成他罪的,应当另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涉及的赔偿范围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涉及的赔偿范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涉及的赔偿范围 当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案件中的赔偿事宜时,赔偿款项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补偿、护理费用、各种交通支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补给等等。 如果造成了身体残障, 同时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以及残疾辅助工具购置费用,以及对受抚养人的生活补贴等等。 此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的明确规定:倘若被保险机动车辆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车上人员、被保投保人除外的其他受害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话,保险公司应该根据法规标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范围以内进行全额赔付。

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肇事者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财产损失数额不大的,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肇事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倒车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倒车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倒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区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区分。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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